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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费—网络发展的一道门槛

2000-03-26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赵永平 李同欣

因特网正在重新塑造人们的生活。然而到目前为止,人们上网的最大障碍——上网资费问题仍没有得到根本解决。最近,有关部门对6城市1221位居民的调查结果显示,六成以上的居民认为,继续发展互联网首先得解决目前相关费用过高的问题。

我国计算机联网率不到10%,每单位GDP的信息资源消耗量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1/4,而限制我国信息应用水平提高的最重要原因之一是电信资费过高。再从国际效能上来看,按照绝对的货币价格计算,美国人只要以中国人1/12.88的价格就能买回相同的信息量。况且我国居民电信消费水平较低,1996年每个居民电信消费支出只合14.2美元,为世界平均水平110美元的12.9%,可见消费空间还是很大的。因此,如何加快资费改革,刺激电信消费,是电信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。

令网民们高兴的是,去年以来,网络资费这尊“门神”已经连续两次降低了它的身价。根据新的资费标准,拨号上网用户的网络使用费仍按每小时4元收取,通话费则按现行电话资费标准减半收取,也就是从每3分钟0.18元减为每3分钟0.09元。新的标准实施后,专线上网用户的网络使用费平均降低45%。这样,实际上网费用降到每小时6元的水平。

然而,消费者对这个价格依然不够满意。拿收入水平比较高的北京地区来算,市民的月人均收入只有1000元左右。要普通市民每月拿出上百元,甚至几百元来上网,那是不现实的。其结果网民仍是仅限于那些较高收入的、或者以公费上网的少数人,而且网络费用仍然有降价空间。信息产业部有关人士也表示,今后网络资费还要进行多次调整,目的是使网络收费体系更贴近成本、贴近市场,不能靠收取上网费赚钱。

实际上,网费的收取标准应和北京市有线电视的收费价格差不多,为每月10元。如果加上电信通信费的话,以每月上网30小时计算,上网费用每月需要50多元。既然有线电视可以用低廉的价格来吸引用户,为什么中国互联网却摆出一副高贵的姿态,拒普通百姓于千里之外呢?(《市场报》3.2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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